户世锋医生:解读道德第八十一章中天道与人道的哲学理论(原文)信言不美,美言不信。善者不辩,辩者不善。知者不博,博者不知。圣人不积,既以为人己愈有,既以与人己愈多。天之道,利而不害;圣人之道,为而不争。现代解析作者简介:户世锋,中医执业医师,道德经讲师,祖籍山东菏泽,1969年出生于河南省原阳县。自幼学习道家文化与中医骨科。终生致力于道德经研究与中医股骨坏死治疗研究,取得十余项国家中医治疗专利,创立“户氏蒸敷灸”治疗“股骨头坏死”治疗体系,在中医治疗股骨头坏死研究上取得重大突破。
《道德经》的开篇是朦胧美,“道可道,非常道;名可名,非常名。”但到了结尾的时候,斩钉截铁,“天之道,利而不害;圣人之道,为而不争。”这十四个字恰恰说明了老子《道德经》中最重要的精髓,或者说老子《道德经》的道,就在这十四个字里。老子的意思是:领导者的行事原则是做而不争夺。正因为不争夺,所以普天之下的人们都无法与之争夺。正如老子所言:“上善若水。水善利万物而不争,处众人之所恶,故几于道。”“天之道,利而不害;圣人之道,为而不争。”商场之高手,也为而不争。不争者之所以反而得胜,正是因为他的所作所为符合人之本性,利人而无害于人,善得人之助,故能不争而胜。其实,过去很多人的观念都是在“为而不争”的“争”字上下功夫,却没有搞清楚“为”与“争”之间的关系。换做现代的理解,难道不能是“为”是结果,“争”是方法吗?就像老子第二十二章里所说的“曲则全”是一样的。这个问题应该是王阳明在五百年前读懂的。王阳明先生在龙场悟道以后教导学生责善时说过的话,“悉其中致其婉曲爱,直不至于犯,婉不至于隐”,王阳明先生这十八个字的背后,就是先生的“致良知”。先生的结果是“良知”,“致”即是方法论。所以,我们现代人一定要站在“为”与“争”这两个字的角度去看道德经的智慧,我们在现代社会才能正确地运用道德经。
展开剩余83%现代案例延伸:陈寅恪学贯中西,通晓三十多种文字,但他不屑于考证书,连一张文凭都没有。梁启超知道他是匹“千里马”,便极力向清华大学校长曹云祥举荐。最终,清华大学破格聘用这名“高中生”为大学教授。按理说,陈寅恪从此应该对梁启超感恩戴德才对,但让人感到意外的是,两人在相处中,丝毫看不出陈寅恪对梁启超的“追随”。相反,他们经常为一些学术问题争吵不休,面红耳赤、怒目相视的场面时有发生。他们之间的“恩怨”一度被好事者传得沸沸扬扬。一天上午,梁启超刚上班,同事就递给他一份学报,说:“陈寅恪又要和你干仗了!”梁启超接过学报一看,上面有一篇署名陈寅恪的文章,矛头直指自己。原来,梁启超曾写过一篇有关陶渊明归隐动机的论文。他认为,陶渊明弃官归隐最主要的原因是,当时士大夫阶层寡廉鲜耻,普遍缺乏道德感,他纵然没有力量改变现实,起码也不愿同流合污,把自己的人格和操守丢掉。陈寅恪则提出不同见解,他认为陶渊明辞官回家种田,是因为东晋被灭之后,他“耻于事二主”,才发誓不与新政权合作。梁启超读完文章后,笑道:“这小子总是和咱过不去,咱要再写一篇好好和他过过招。”一旁的同事与陈寅恪有些恩怨,见梁启超如此说,便低声建议道:“梁先生,这陈寅恪别有用心,他是在含沙射影骂您啊!先生您在清朝做过官,在当今民国又做过官,陈寅恪这不是影射您在‘事二主’吗?”梁启超一听,脸顿时黑了下来,很是难看。突然,他怒气冲冲地对那个同事喝道:“你滚!陈寅恪的为人我是知道的。请以后不要以小人之心揣度君子之腹!”那个挑拨是非的同事旋即狼狈地走开了。陈寅恪得知此事后,对梁启超的人品更加钦佩了。梁启超和陈寅恪尽管常常为了一些学术分歧唇枪舌剑、互不相让,但在工作和生活中仍相互提携,相互尊重和信任,从不听信他人挑拨。他们在学术上是“死敌”,但在生活中是挚友。这样的君子之交以及争与不争的境界,无法不令人敬佩。
“天之道,利而不害。”老子说:天道的本质是利而不害,如阳光与空气一般普惠无偏。那么,人应该怎么去做!才最符合“道”的品质!老子在八十一章揭开谜底,他说:“圣人之道,为而不争”,这句话意思很明了,努力去做,不强争就是人的“大道”。老子首先主张我们去勤劳做事,这也是做人之本,做事情依“道”而行、“不争”就好了。这也是老子所说的“无为,而无不为”主题思想——“为而不妄为”。“为”的深层含义:“为”不仅仅是勤劳做事,也是顺应自然规律的“为”:“为”不是盲目的、主观臆断的行动,而是要像水一样(“上善若水”),观察、理解并顺应事物本身的规律和趋势。比如农夫种地,要顺应节气;管理者治理,要了解人心和规律。这就是“无为”(不妄为)的状态——没有强烈的功利心驱使的、自然而然的行动。“为”是基石,“不争”是境界:** 没有踏实的“为”(顺应规律的作为),“不争”就成了懒惰或逃避的借口。没有“不争”的心境,“为”就容易滑入焦虑、攀比、甚至损人利己的“妄为”。在“为”中体现“不争”:(生活中的不争)1. 不争强好胜,不攀比嫉妒:不执着于在地位、名利、面子等外在形式上压倒别人。看到他人成功,随喜赞叹;自己努力,不为胜过谁。2.不争辩是非,不强求认同:认识到“大辩若讷”,真理往往不靠言辞争胜。理解每个人视角不同,不强求他人接受自己的观点,更不以言语伤害他人(“利而不害”)。3.不争抢资源,懂得分享与谦让:如同阳光普照,不求独占。在利益面前,懂得合作、分享、甚至适度退让,反而能成就更大的和谐与整体利益(“既以为人己愈有,既以与人己愈多”)。4.不争一时之得失,拥有长远眼光:明白“曲则全,枉则直”的道理。不因眼前的挫折或小利而患得患失,保持内心的平静,相信顺应规律的行动最终会有其自然的结果。5.不争“我”的凸显,功成而弗居:** 这是最高境界的“不争”。做事时全力以赴,成功后却像天道一样默默无言,不居功自傲,不将功劳据为己有(“生而不有,为而不恃,功成而弗居”)。这极大地减少了人际摩擦和潜在的“害”。
(如何在现代生活中践行“为而不争”)1.工作上:专注提升专业技能,用心做好本职工作,创造价值。对结果尽力而为,顺其自然;不参与办公室政治,不嫉妒同事升迁,乐于分享知识;成功后感谢团队,归功于环境与机遇。2.学习上:享受求知探索的过程本身,不为分数排名而焦虑;乐于与同学讨论分享,共同进步;理解不同观点,不强求他人认同自己。3.人际关系上:真诚待人,乐于助人(利而不害);尊重差异,求同存异(不争辩);在利益冲突时,寻求双赢,或懂得适度谦让(不争抢);不炫耀,不自夸(不居功)。4.个人修养上:培养内在的定力与满足感,减少对外在评价和物质的过度依赖;发展兴趣爱好,享受专注投入的“心流”状态;常怀感恩之心,少些抱怨和比较;得失面前,保持平常心。“利而不害”的最终实现:通过“为”(创造价值)和“不争”(不制造对立、不居功、不掠夺),一个人最大程度地实践了“利而不害”的人间天道。他像阳光雨露一样,滋养万物而不干涉,成就万物而不主宰。案例:一个运营幼儿园的老板说:我们有一家幼儿园,这个幼儿园的三楼是和一家韩国公司合作的国际园,他们负责经营,我们收取一定的合作费。但是最近几年中韩关系降温,很多韩国人回国,那家韩国幼儿园经营日渐下滑,已经付不起足额的合作费用了。当他们开始拖欠费用后,我们其实也很为难:我们不希望任何一家合作方经营困难,但也不能接受拖欠和降价。按照合同,我们可以因其严重违约终止协议。当时律师和一些朋友们献计献策,让我们去封他们的大门,去断他们水电等等。可这样不能彻底解决问题,还会激化矛盾。
当时我们诚心诚意地和韩国公司多次商谈,劝解他们退还一部分房屋给我们经营,这样既可减少合作费,同时也可以减轻他们的经营压力。韩国公司感受到了我们的真诚和善意,最终接受了我们的建议。虽然他的经营面积减少,收益也会降低,但是他的公司和事业保住了。我们虽然每年少收了很多钱,但是我们得到了空置的教室,可以用来自己经营,取得更高的利润。最终双方解决了矛盾,再次愉快地一直合作至今。然而事情没有结束。五年后,我们这家幼儿园附近新开了一家非常高大上的幼儿园,比我们的档次和收费高不少,所以我们内心是很不安的,压力也是极大的。为此我们又投资了两百多万对幼儿园进行升级改造,力求缩小差距。同时因为不了解对方的竞争意图,所以一直保持暗自警惕。直到前不久的一天,这家邻居主动邀请我们去谈谈。说实话,我心里是没底的:他们想要干什么呢?当我带着疑惑走进这家幼儿园时,却感受到热情和善意。他们的董事长说请我们来做客,主要是因为总是听他们的一位韩国籍主管说我们的为人如何如何好,就想和我们认识一下。我当时很意外:是谁啊?这么夸我们。后来我才认出,这位正是五年前我们韩国部的翻译。因为她全程参与了我们和韩国公司的谈判,所以她觉得我们人品好,多次设身处地为对方化解了问题。后来她从韩国公司辞职到这里工作后,因为对我们的好感,所以主动促成了这次会谈。有了这个小插曲,我们两家聊得非常愉快,我们达成默契:双方保持良性竞争,也约定今后一定找机会进行合作。天道就是这么有意思,有时一颗无意的种子,却不知会在什么时候生根发芽,又作用在我们身上。所以第八十一章中有历来最伟大的教育:凡是我们对别人所做的,就是对自己所做!这就是“既以为人己愈有,既以与人己愈多”!
第二个案例也发生在我们的一家幼儿园。当时这家幼儿园进行操场改造升级,施工单位在铺设塑胶操场时,因为工艺和管理问题出现了大面积的质量问题,造成我们新建成的塑胶操场显得斑驳不堪,而且有不少裂痕。这样严重的质量问题我们当然无法验收并付款,但是施工方拿不到工程款,也不可能善罢甘休。虽然从任何角度说,这都是施工方的单方面责任,但我们合作多年,也不希望合作方赔钱。于是经过核算,我们付给了这个老板80%的工程款,扣下的20%用于对操场的修复。同时又把我们另一家幼儿园的装修优先安排给了他,让他加强管理、提高质量,用成绩自己去把损失的钱赚回来。这样,我们操场的质量问题最终顺利解决,而装修老板也没有赔钱,我们多年的合作关系也得以继续。这是不是就是双赢呢?天之道利而不害,这里的“利”很活泼,并不是说要一味利他,而是要从长远看,既不损别人也不损自己,这才是天之道的“利”。还有一个相反的事例。小区里有一个收废品的小老板。以前他是捡破烂出身的,经过几年的辛苦攒了点钱,就找物业承包了小区的废品回收。由于是垄断性的承包,所以他的废品回收价格越来越低,让小区里的人越来越不满,我们家也是如此。以前我们一直有积攒用完的纸箱、报纸、易拉罐等,定期卖废品的习惯。但我发现攒了好长时间的废品,不但占了地方,而且越卖越不值钱,我觉得完全不值得再这样做了。后来我爱人干脆都当垃圾扔了。而小区里像我家一样想的人越来越多,因为我发现不知从哪天开始,我每天下楼扔垃圾时,都会发现有几个捡垃圾的马上过去翻找废品,其中就有那个小老板和他的家人。看到这个场景,我想这对于这个小老板来说不就是生命的倒退吗?他好不容易从一个捡垃圾(相当于零售)的人,努力升级为物资回收(相当于批发)的小老板。但却又因为没有利他的品质,做生意不诚信,而重新失去了市场。几年以后,他又倒退回了一个捡垃圾的人。这不就从相反方向表明,背道而驰,就是生命的倒退吗?
所以天之道是利而不害,但是利而不害一定要从利他开始。利他之道并不是单纯的只为了他人利益而不顾自己的损失。利他之道是一种合天道的大智慧,而天之道一定是利而不害的。这个不害是对当事双方的不害,也就是说,是没有真正的输家。利他之道就是双方共赢的大道。2025.6.15写于郑州中怀堂骨科医院(中怀堂股骨头坏死治疗中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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